执业机构:广东诺安律师事务所

佛山陶瓷企业系列买卖合同纠纷案——帮助企业唯一股东免于1千万元赔偿责任

处理结果:股东免于1000万元赔偿责任

民商事争议 股东免于1000万元赔偿责任

结果概述

张文律师代理被告,在十余起案件中帮助企业唯一股东免于1千万元赔偿责任。

基本案情

在十余起系列案件中,围绕公司独立人格与股东责任的边界提出抗辩,使企业唯一股东免于承担1000万元赔偿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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