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察院撤回起诉
杨某非法持有枪支案——检察院撤回起诉,实现无罪结果
案由:非法持有枪支罪
张文律师代理辩护,案件经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,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,实现无罪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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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由:非法持有枪支罪
张文律师代理辩护,案件经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,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,实现无罪结果。
案由: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
张文律师代理辩护,当事人被刑拘后迅速介入,通过证据收集证实“主观不明知”,最终因证据不足无罪获释。
案由:职务侵占罪
张文律师代理辩护,最终取得检察院不起诉的结果。
案由: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
张文律师代理辩护,最终取得缓刑的结果。
案由:危险驾驶罪
张文律师代理辩护,当事人酒精含量226mg/100ml,最终取得缓刑的结果。
案由:危险驾驶罪
张文律师代理涉案犯罪嫌疑人,梳理案件材料找准辩护关键点,与承办检察官充分沟通论证本案情节显著轻微。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出具《撤销案件决定书》,认定当事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犯罪,依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十六条撤销案件。侦查阶段无罪撤案,不产生刑事案底。
案由:诈骗罪
法院审理后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及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,最终判决:被告人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。
案由:强奸罪
2024年9月接受委托。一审认定当事人属强奸罪一般情形,二审认为属轮奸加重情形应当判处十年以上,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抗诉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后退案,仅按强奸罪一般情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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